广告政策

提供酷澎广告政策中的重要酷澎规则。

第1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用户在公司提供本服务的酷澎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指成为服务提供主体的法人,以下统称为“公司”)的网站(www.coupang.com)、移动APP、移动网页或外部媒体上购买营销/广告商品并实施广告时,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必要事项。

第2条(术语定义)

  • 1.  “用户”是指在公司网站、移动APP或移动网页上购买广告商品后,为宣传自身商品或服务而同意本条款,并与公司签订个别广告商品服务使用合同的主体。
  • 2.  “广告商品”是指公司为使用户能够在其通过公司网站、移动APP或移动网页购买的广告位上对其商品进行广告宣传而提供的一切服务手段。
  • 3.  “商品广告”是指根据用户购买的广告商品而实施的广告。
  • 4.  “使用费”是指用户因购买并使用广告商品而向公司支付的全部费用。
  • 5.  “商品内容”是指用于广告展示的用户销售商品的图片、规格、详细信息等所有信息。
  • 6.  “顾客”是指通过点击广告商品中用户广告的购物网站文本、横幅、商品DB等URL链接而访问用户网站的人。

第3条(条款明示及修改)

  • ① 公司应将本条款内容公布在相关网页或用户专用系统首页,以便用户容易查看。
  • ② 公司可在不违反《条款规制相关法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对本条款进行修改。
  • ③ 若公司对本条款进行修改,应明确标示原条款、修改后的条款、修改条款的适用日期及修改原因,并自适用日期前7日起至适用日期之后的一段合理期间内,在公司相关网页、用户专用系统等进行公告。但若修改内容对用户不利,则应自适用日期前14日起至适用日期之后的一段合理期间内,在公司相关网页、用户专用系统等进行公告,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用户。
  • ④ 用户不同意修改条款时,可解除个别广告商品服务使用合同。
  • ⑤ 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及本条款的解释,依照《电子商务等领域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条款规制相关法律》、公平交易委员会制定的电子商务等领域消费者保护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或商业惯例执行。

第4条(条款同意)

  • ① 希望使用广告商品服务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需按公司规定流程同意本条款,并在公司批准后,自填写广告申请书之日起根据本条款及个别合同内容使用广告商品服务。
  • ② 若根据第1项提出申请的申请人符合以下各项情形之一,公司可以拒绝批准。
    • 1.  未履行与公司之间根据本条款或酷澎入驻协议所约定的合同内容,或双方合同关系已终止的情况
    • 2.  曾根据本条款被取消广告商品使用资格的情况
    • 3.  未使用真实姓名或使用他人名义的情况
    • 4.  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批准申请的情况
    • 5.  其他与第1项至第4项类似,公司有合理理由拒绝批准的情况
  • ③ 公司可针对个别细则另行制定条款及使用条件并取得用户同意,在此情况下,个别细则相关的使用条款优先于本条款适用。

第5条(广告商品服务内容)
公司将在相关网页、用户专用系统等公布个别广告商品服务的类型、细分类别及使用政策等内容,用户在使用广告商品服务之前应当仔细确认。

  • ① 希望使用个别广告商品的申请人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申请广告发布,经公司批准后方可使用公司的个别广告商品。
    有关广告商品使用的具体申请及审批流程,将根据各广告商品在公司相关网页、用户专用系统等进行公告。
  • ② 希望使用个别广告商品的申请人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申请广告发布,经公司批准后方可使用公司的个别广告商品。
    公司有权决定用户的筛选标准、方式及流程,并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标准要求申请人修改其申请内容。
  • ③ 若申请人未接受公司根据第②款后段提出的修改要求,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用户筛选标准,公司可以拒绝批准其个别广告商品的使用申请。
  • ④ 公司将综合考虑第①款中申请人提出的各项条件,与被选定的用户签订个别广告商品服务使用合同,并根据该广告商品的内容向其销售相应的广告位。

第7条(使用费)
个别广告商品根据购买方式可分为固定价格方式、竞价方式及其他方式,用户应根据各广告商品的特性向公司支付相应产生的使用费用。

  • 1.  固定价格方式:指用户按照公司另行规定的价格购买个别广告商品的方式。
  • 2.  竞价方式:指根据公司另行规定的竞价流程确定个别广告商品价格,并由用户按照确定价格购买广告商品的方式。
  • 3.  其他:指用户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及程序购买个别广告商品的方式。

第8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 ① 公司不得从事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条款所禁止的行为,并应尽最大努力按照本条款稳定地提供广告商品服务。
  • ② 在不影响用户权利与义务的情况下,公司可通过分立、合并等方式变更服务提供主体。但在此情况下,应按照第13条第5款依法进行通知。
  • ③ 用户应当诚信向公司提供使用其广告商品所需的全部商品信息。
  • ④ 用户应基于诚信原则,妥善管理其为使用广告商品而在平台上输入的所有商品内容及其他信息。
  • ⑤ 用户不得通过自动化方式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非法生成或更改自身或其他用户广告商品的曝光次数、点击次数等,也不得将广告商品转售给第三方。

第9条(商品信息发布限制)

  • 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商品销售时,如需要行政机关或权利人的许可,或存在第三方提出权利侵害主张的情况,公司可以要求用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在此情况下,用户应立即向公司提供证明材料;若延迟提供,公司可以中止广告商品服务的提供。
  • ② 若用户违反第①款发布商品信息或销售商品,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应由用户承担,并应立即以自身费用和责任使公司免于承担相关责任。

第10条(商品内容的使用)

  • ① 公司可以在包括酷澎、门户网站、社交网络服务及价格比较网站在内的,经公司批准的国内外网站、移动应用等广告媒体中使用用户提供的商品内容。
  • ② 用户同意,公司可以在内容性质、使用目的及内容形式所需的范围内,对用户提供的商品内容进行修改、编辑及使用,并可省略内容作者标识。
  • ③ 用户保证其拥有根据本条向公司授予商品内容使用许可所需的合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专利权、实用新型权、外观设计权、商标权及著作权等),并保证在酷澎广告商品服务范围内使用该内容不会侵犯第三方权利,也不会违反知识产权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 ④ 若因第③款所保证的商品内容的使用,或公司对商品内容的使用,被认定侵犯第三方权利或违反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从而导致公司遭受包括申请临时禁令、损害赔偿或刑事起诉等法律措施时,销售方应以自身费用使公司免于承担责任。
    如因此公司向第三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销售方应承担全部赔偿金额及相关附加费用(包括利息及律师费用等防御费用)。

第11条(广告内容的制作)

  • ① 若公司与用户需要另行制作用于广告商品的广告内容,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负责制作该广告内容的一方。
  • ② 若用户根据第①款制作广告内容,应遵守公司在相关网页、用户专用系统等公布的广告内容制作指南。
    如未遵守,公司可以拒绝执行该广告内容的广告投放。
  • ③ 若由用户制作广告内容,用户应在广告投放前将内容提交给公司,公司应对该内容进行审核。
  • ④ 公司在根据第③款审核内容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的事项,应立即通知用户;用户应与公司协商,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或补充。
  • ⑤ 公司与用户应通过第①款至第③款所规定的流程最终确定广告内容。
  • ⑥ 在根据本条确定广告内容后,如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修改,可在事先通知用户后进行变更。

第12条(广告服务限制与中止)

  • ① 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可以限制或中止用户的广告商品服务使用。
    • 1.  用户的广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条款或公司广告商品运作政策的情况
    • 2.  用户故意或因过失干扰公司广告商品运作的情况
    • 3.  用户广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用户或公司受到行政机关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或存在受到该类处罚风险的情况
    • 4.  用户广告侵犯第三方权利,导致用户或公司与第三方之间发生争议或存在发生争议风险的情况
    • 5.  用户提供的广告内容在内容或形式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广告商品运作政策,公司已要求修改但用户未进行修改的情况
    • 6.  用户未能支付全部或部分广告使用费用的情况
    • 7.  同一关键词或同一广告位置长期持续投放,限制其他用户使用机会,或因广告商品供给不稳定或用户自身原因导致商品难以正常销售等,公司判断难以继续投放广告的情况
    • 8.  因广告商品服务设备检查、维护或施工等原因导致难以正常提供广告商品服务的情况
    • 9.  根据《电气通信事业法》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中止电信服务的情况
    • 10. 因国家紧急状态、服务设备故障或服务使用量激增等原因影响广告商品服务使用的情况
    • 11. 因其他重大原因导致公司难以提供广告商品服务的情况
  • ② 若公司根据第①款规定限制或暂时中止广告商品服务使用,应按照第13条规定的方式通知用户。
    但如存在无法提前通知的不可避免情况,公司可在事后进行通知。
  • ③ 除非公司存在故意或过失,对于根据第①款限制或中止广告商品服务使用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13条 (对用户的通知)

  • 公司在向用户发送通知时,如本条款无另行规定,可通过用户提供的电子邮件、(手机)电话号码、地址、书面形式(包括电子书面形式)或用户专用系统中的个别通知等方式进行。
  • ② 对全体用户进行通知时,如本条款无另行规定,公司可通过在公司相关网页、用户专用系统首页发布公告并持续7日以上的方式代替前款通知。
    但对于对用户服务使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按照第①款规定方式进行通知。
  • ③ 用户应向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件、(手机)电话号码、地址等联系方式,并保持该信息为最新状态。
  • ④ 若公司按照第①款方式进行通知或按照第②款方式发布公告,即视为已履行对用户的通知义务。因用户提供的电子邮件、(手机)电话号码、地址等信息不真实或用户未确认通知而产生的问题,公司不承担责任。
  • ⑤ 在不影响用户服务使用相关权利与义务的情况下,公司可因分立、合并等原因变更服务提供主体,并按照第②款规定方式进行通知。

第14条 (知识产权)

  • ① 用户拥有其制作的商品内容或广告内容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实用新型权、外观设计权、商标权及著作权等)及其他可使用的权利,并保证该商品内容不会侵犯或违反包括第三方知识产权在内的其他合法权利及相关法律。
  • ② 用户授予公司将第①款所述商品内容用于广告用途的使用、复制、展示、传播、传输等权利,公司仅可出于广告目的使用用户的商品内容。
  • ③ 若第①款所述商品内容侵犯国内或国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利,或违反相关法律,或存在违反风险,公司可在事先通知用户后删除相关商品内容,或中止广告商品服务本身。
  • ④ 公司拥有其自行制作的广告内容的知识产权。若用户未经公司事先同意使用该广告内容,或超出许可的目的及范围使用,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用户承担。
  • ⑤ 公司拥有因广告商品执行而生成的各类内容、报告、文件及其他资料的知识产权。

第15条(依据本条款的合同解除)

  • ① 公司或用户可随时通过提前通知对方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并在发出解除通知且完成与广告执行相关的全部协商事项之时终止。在此情况下,对于尚未执行的剩余期间广告费,公司与用户应通过协商进行结算。但若另有违约金约定,则依该约定执行。
  • ② 若发生第12条(广告商品服务使用的限制及中止)所规定的情形,公司可中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在给予相当期限后要求其进行整改;若未完成整改,公司可依据本条款解除合同。
  • ③ 若公司拟依据本条款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表示解除合同的意思并说明解除理由。若用户拟依据本条款解除合同,应按照事先公告的程序,通过公司的客服中心提交申请,并以书面形式说明解除理由。若在节假日提交申请,则视为在节假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受理。根据第①款由公司或用户解除合同的情形,可以不在书面文件中记载解除理由。
  • ④ 若公司或用户一方符合以下各项情形之一,另一方可立即解除依据本条款签订的合同。
    • 1.  因一方当事人申请破产、公司整顿程序、企业重整程序,或发生解散、营业许可被撤销、营业停止、强制执行、查封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
    • 2.  违反本条款规定的保密义务或禁止转让义务的情况

第16条(免责及不提供保证)

  • ①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类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对方损失的,公司与用户均不承担责任。
  • ② 对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广告商品使用发生障碍的情况,公司不承担责任。
  • ③ 对因用户违反本条款而导致其自身遭受的损失,公司不承担责任。
  • ④ 公司不对用户所销售商品的存在性、安全性、合法性等任何信息作出保证,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用户承担。

第17条(禁止转让与委托)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条款项下的全部权利与义务不得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但根据第13条第5款因服务提供主体变更的情形除外。

第18条(保密义务)
公司与用户对于因签订及履行本条款而获得的对方经营信息、商业秘密、顾客信息等一切保密事项,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结束后,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公开或泄露,也不得用于本条款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19条(个人信息保护)

  • ① 用户不得将业务中获得的顾客信息用于履行与顾客交易所必需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
    用户在管理顾客提供的信息时,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并遵守包括《电子交易基本法》《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
  • ② 公司在用户未提出另行销毁请求之前,应保管为履行业务而接收的用户个人信息,并仅可将该个人信息用于本条款规定的业务执行目的。

第20条(损失赔偿)

  • ① 若公司或用户违反本条款或相关法律法规,致使对方或顾客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② 若因用户责任原因导致公司受到顾客或其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或受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用户应向公司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第21条(争议解决)

  • ① 因本条款的解释、适用或履行产生争议时,原则上应由公司与用户通过协商解决。
  • ② 尽管有本条第①款规定,若公司与用户之间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基础交易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供应合同、短期特别采购标准交易合同.
    以下称“基础交易合同”)或另行适用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酷澎服务使用条款—企业用户版》《酷澎Global Seller Services Agreement》,
    以下称“另行条款”)所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22条(条款的适用)
当本条款与个别广告商品服务使用合同的内容发生冲突时,以个别广告商品服务使用合同的内容为优先;对于个别广告商品服务使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适用本条款。
但若本条款与双方之间签订的基础交易合同或另行条款发生冲突时,与广告商品相关事项优先适用本条款;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则适用基础交易合同或另行条款。

附则
本条款自2023年3月30日起施行。

细则政策:商品广告

第1条(目的)
本政策旨在规定与用户使用酷澎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指作为服务提供主体的法人,以下统称“公司”)提供的商品广告相关各项服务时,公司与用户之间所需的相关事项。

第2条(术语定义)
本政策中使用的术语含义如下。未另行规定的,依照《酷澎营销广告商品使用条款》中的定义。

  • 1. 商品广告:在公司广告商品中,指用户通过本服务注册的商品及其设置的搜索关键词,当顾客在酷澎网站或移动应用中搜索相关关键词或浏览特定页面时,使用户商品作为结果展示的服务。
  • 2. 搜索关键词:用户为通过关键词广告推广其商品而进行竞价并设置的输入值。
  • 3. 商品广告服务:指公司提供的商品广告及与广告相关的各项附属服务。

第3条(政策的公布与修订)

  • ① 公司应将政策内容公布在公司相关网页、用户专用系统首页等位置,以便用户能够轻松查看。
  • ② 在必要情况下,公司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对本政策进行修订。
  • ③ 若公司修改本政策,应明确原政策、修改后的政策、适用日期及修改原因,并自适用日期前7日起至适用日期之后的一段合理期间内,在公司相关网页、用户专用系统等进行公告。
    但若修改内容对用户不利,则应自适用日期前14日起至适用日期之后的一段合理期间内,在公司相关网页、用户专用系统等进行公告,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用户。
  • ④ 用户若不同意修改后的政策,可解除根据本政策签订的商品广告服务合同。

第4条(商品广告服务的内容)

  • ① 商品广告根据使用费用计算方式及广告展示方式等,分为以下各类。
    • 1. 使用费用计算方式
      • a. 竞价方式:指在商品广告服务中,出价较高的用户广告优先展示;当同一商品或搜索关键词的最高出价存在多个用户时,则以广告点击率较高的用户广告作为结果展示的方式。
      • b. 固定价格方式:指公司与特定用户以另行约定的固定价格,就特定商品及搜索关键词签订商品广告服务购买合同的方式。
    • 2. 广告展示方式
      • a. 实时展示方式:指根据公司另行规定的流程,以实时方式展示用户广告的方式。
      • b. 固定展示方式:指用户广告在一定期间内作为结果持续展示的方式。
    • 3. 其他:指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及流程确定的其他方式。
  • ② 除第①款各项所述的商品广告类型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新开发或组合不同的费用计算方式、广告展示方式等,创建新的商品广告类型。
  • ③ 公司可以临时调整商品广告的构成要素,在此情况下,特定商品及搜索关键词可能会被排除在销售流程之外。
  • ④ 公司将通过公司相关网页、用户专用系统等说明商品广告的申请流程、展示区域及其他服务内容。

第5条(搜索关键词的管理)

  • ① 即使商品广告服务使用合同已经签订,若自动生成的搜索关键词或用户设置的搜索关键词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公司可立即将该搜索关键词排除。
    • 1. 从通信销售的性质来看,使用该关键词进行搜索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 2. 设置与广为消费者认知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搜索关键词,可能引发顾客混淆的情况
    • 3. 设置可能导致误解商品质量或具有欺骗消费者可能性的搜索关键词,从而损害顾客信任的情况
    • 4. 行政机关或媒体提出负面意见,或可能引发消费者团体投诉,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或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 ② 若根据第①款被排除的搜索关键词,其相关事由已消除,用户可通过书面方式进行说明,并与公司协商恢复该搜索关键词的使用。
  • ③ 在商品广告中注册的商品、设置的搜索关键词或推荐搜索关键词的竞价过程中,公司可根据广告商品相关政策或其他合理理由,对部分关键词采取临时排除措施。在此情况下,将在该商品及搜索关键词的竞价过程中事先进行公告。

第6条(商品广告的投放)

  • ① 商品广告服务的用户可随时登录公司相关网页或用户专用系统,申请新增、删除、发布或暂停搜索关键词广告。
  • ② 公司拥有决定商品广告所投放的全部广告媒体范围(包括外部媒体)、广告媒体中的商品广告展示区域、展示顺序、展示信息及展示区域UI等的权利,并可对其进行变更或新增。
  • ③ 若商品广告投放的广告媒体范围发生变更,公司应在变更前通过公司相关网页或用户专用系统进行公告。若用户不同意变更内容,可随时通过其会员账户停止展示因变更而投放的商品广告。
  • ④ 为提升商品广告服务质量及广告效果,公司可在未另行公告的情况下,对部分流量进行测试。

第7条(商品广告服务使用的限制及中止)

  • ① 若商品广告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公司可限制商品广告的投放或限制可投放的商品广告数量。
    公司应将有关限制商品广告投放及限制可投放广告数量的具体标准等内部政策,在公司相关网页或用户专用系统中公开。
    • 1. 可能对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法律风险或财产风险的情况
    • 2. 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及广告媒体的名誉、声誉、信用或可信度的情况
    • 3. 降低或可能降低商品广告服务质量的情况
    • 4. 商品广告效果显著降低的情况
  • ② 除第①款情形外,适用《营销广告商品使用条款》第12条(广告商品服务使用的限制及中止)第①款各项规定。

第8条(服务使用费用)

  • ① 使用费用按照用户申请使用广告商品时所告知的内容确定。
  • ② 使用费用根据公司通过个别通知或用户专用系统公告的内容进行结算。
  • ③ 公司可将用户应向公司支付的使用费用,从公司应向用户支付的其他款项中依次进行抵扣。但若需要采用抵扣方式以外的结算方式,则可通过双方书面协商决定支付方式。
  • ④ 若用户未能在用户专用系统中公告的支付期限内完成付款,公司可将第②款所述的使用费用债权,与用户依据其他合同(不论合同名称或类型)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在等额范围内进行抵扣。

第9条(商标权侵害申诉时的后续处理)

  • ① 若第三方主张因商品广告侵犯其商标权等权利,并请求中止商品广告,公司可要求该请求人提交能够证明商标权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明文件。
  • ② 若请求人证明其商标权受到侵害,公司可要求被指控侵犯该权利的用户提交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所使用的搜索关键词基于合法权利或授权。
  • ③ 若被指控侵犯请求人权利的用户无法证明其搜索关键词基于合法权利或授权,公司可立即中止该商品广告;若用户完成证明,公司应立即将该情况通知请求人。

第10条(其他搜索关键词的后续处理)

  • ① 若涉及用户商品广告侵犯商标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公司同样适用第9条所规定的处理程序。
  • ② 若提交法院判决书或其他相关国家机关的权威解释,证明用户特定搜索关键词侵犯他人权利,公司可立即删除该关键词。
  • ③ 若公司发现用户已注册的搜索关键词符合第5条第①款所列情形,或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可立即采取删除该关键词等措施:
    • 1. 可能对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法律风险或财产风险的情况
    • 2. 搜索关键词与相关商品关联性过低,可能降低商品广告服务质量的情况
    • 3. 消费者点击率过低等导致商品广告效果明显下降的情况
    • 4. 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名誉、声誉、信用或可信度的情况

第11条 (解除合同)

  • ① 用户可根据在申请使用广告商品时所告知的内容,随时解除广告服务使用合同。
  • ② 若用户延迟支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用超过1个月,公司可中止用户的商品广告;若延迟超过3个月,公司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 ③ 若用户符合《酷澎营销广告商品使用条款》第12条(广告商品服务使用的限制及中止)第①款各项情形之一,公司可给予用户一定期限要求其履行义务或进行整改;若用户未履行,公司可依据本政策解除或终止合同。
  • ④ 除第①款至第③款规定的情形外,适用《酷澎营销广告商品使用条款》第15条第④款(依据本条款的合同解除)的规定。
  • ⑤ 根据第②款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须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进行。

第12条(条款的适用)

本政策与《酷澎营销广告商品使用条款》共同构成完整效力,本政策未规定的事项,适用《酷澎营销广告商品使用条款》的规定。

细则政策:横幅广告

第1条(目的)

本政策旨在明确规定用户在酷澎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指作为服务提供主体的法人,以下统称“公司”)的“网络商城”或外部媒体上进行广告投放时所需的各项事项,以及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第2条(术语定义)

本政策中使用的术语含义如下。未另行规定的,依照《酷澎营销广告商品使用条款》中的定义。

  • 1. 横幅广告指在公司的“网络商城”或“外部媒体”的特定位置展示的矩形条状广告。
  • 2. 广告素材指通过横幅广告展示的图片、视频及其他内容。

第3条(政策的公布与修订)

  • ⑤ 公司应将政策内容公布在公司相关网页、用户专用系统首页等位置,以便用户能够轻松查看。
  • ⑥ 在必要情况下,公司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对本政策进行修订。
  • ⑦ 若公司修改本政策,应明确原政策、修改后的政策、适用日期及修改原因,并自适用日期前7日起至适用日期之后的一段合理期间内,在公司相关网页、用户专用系统等进行公告。但若修改内容对用户不利,则应自适用日期前14日起至适用日期之后的一段合理期间内,在公司相关网页、用户专用系统等进行公告,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用户。
  • ⑧ 用户若不同意修改后的政策,可解除根据本政策签订的商品广告服务合同。

第4条(相互协作)

  • ① 为有效执行本合同项下的广告业务,公司可通过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用户请求提供广告素材等相关资料及信息;在无特殊情况时,用户应配合公司的要求。
  • ② 用户可要求公司有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广告业务,公司应本着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广告业务。

第5条(广告的执行)

  • ① 根据《酷澎营销广告商品使用条款》第11条,在广告内容确定后,公司应按照《广告发布申请书》中所规定的广告内容进行执行。
  • ② 用户可要求公司确认广告执行情况,公司在无特殊情况时应配合用户的请求。
  • ③ 若公司未能全部执行《广告发布申请书》中约定的广告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用户说明该事实及具体原因。
    在此情况下,公司与用户可通过书面协商调整广告费。
  • ④ 根据第③款调整广告费原则上不影响因一方责任产生的损害赔偿,但双方可通过协商同意,以调整后的广告费替代部分或全部损害赔偿金额。
  • ⑤ 若用户已同意本条款并根据《广告发布申请书》签订横幅广告合同后,擅自修改、变更或取消合同内容的,公司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内容以个别《广告发布申请书》的约定为准。

第6条(广告的变更等)

  • ① 用户不得擅自更换根据第3条提供的广告素材。但若用户与公司就更换广告素材的必要性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则可以更换广告素材。
  • ② 为提高广告效果,公司可以请求用户更换广告素材。
  • ③ 若公司根据第②款请求更换广告素材,但用户未进行更换,导致消费者广告点击率明显低于正常水平,或因广告素材可能对公司消费者好感度或公司名誉、声誉、信用造成负面影响时,公司可在书面通知用户后中止广告展示。在此情况下,公司应向用户退还剩余广告费。用户可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7日内提出异议。
  • ④ 若根据公司的展示政策,广告位置或尺寸需要进行变更,公司可在事先通知用户后调整广告的展示位置或尺寸。若用户不同意广告位置或尺寸的变更,可请求公司停止广告展示或解除本合同。

第7条(拒绝广告发布、暂停或中止执行)

若用户委托公司投放的广告符合《酷澎营销广告商品使用条款》第12条(广告商品服务使用的限制及中止)第①款各项情形之一,公司可拒绝发布该广告,或暂停或中止已发布广告的执行。

第8条(广告费的支付)

‘关于《广告发布申请书》中广告费支付的具体内容,以《广告发布申请书》中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9条(合同的解除及终止)

  • ① 公司与用户可通过书面协商一致解除本政策及《广告发布申请书》所约定的横幅广告合同。
  • ② 若公司或用户一方符合《酷澎营销广告商品使用条款》第12条(广告商品服务使用的限制及中止)第①款各项情形之一,另一方可给予其一定期限要求其履行义务或进行整改;若未履行,可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但若用户延迟支付全部或部分广告费超过2个月,公司可立即中止用户的横幅广告服务;若延迟超过3个月,公司可解除依据本政策及《广告发布申请书》签订的横幅广告合同。
  • ③ 除第①款及第②款所规定情形外,适用《酷澎营销广告商品使用条款》第15条第4款(依据本条款的合同解除)的规定。
  • ④ 根据第②款但书所进行的解除或终止意思表示,必须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作出。

第10条(合同内容的变更)

公司或用户在需要变更依据《广告发布申请书》签订的横幅广告合同的具体内容时,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通知对方,并通过双方协商进行变更。

第11条(条款的适用)

本政策与《酷澎营销广告商品使用条款》共同构成完整效力。本政策未规定的事项,适用《酷澎营销广告商品使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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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点击提示弹窗中的确认按钮,即可完成活动删除。

在广告修改页面中更改每日预算。

点击删除按钮后,会出现提示弹窗。确认“是否确定要删除?”的内容后,点击确认按钮即可完成活动删除。活动删除后无法恢复,请在删除前慎重考虑。

通过广告活动的ON/OFF按钮暂停广告投放,无需删除广告活动即可停止广告。如果暂时不打算运营该广告活动,但之后还想重新启用,或希望日后参考该广告活动中已设置的内容,建议不要删除该广告活动。 

💡广告活动删除方法总结
1. 请进入酷澎广告中心 > 广告管理页面
2. 将鼠标光标移至活动名称上,会显示[删除]按钮 
3. 点击提示页面中的确认按钮,即可完成活动删除。

掌握酷澎广告分析术语

为了分析广告效果,有一些必须了解的基础术语。在酷澎广告中心的广告管理页面中,也会看到曝光量、点击率、转化率等多种指标。理解这些术语后,就能更准确地分析自己的广告效果。

🔎 阅读本文后?  

- 可以学习用于分析广告效果所需的基础术语。
- 感觉广告相关术语很难懂?不用担心!我们会以非常简单的方式为你讲解。
- 查看我的广告管理面板,就能判断广告效果。

本内容将为您说明商品广告面板中各项指标的含义。那些原本让人觉得困难的广告术语,今天会为您做出非常简单的说明。阅读完本内容后,您将能够更好地分析广告效果。

酷澎广告是如何运营的?

在学习广告术语之前,先为您介绍一下酷澎广告是如何运营的。理解下方图片后再学习相关术语,会更容易在整体流程中掌握其含义。

酷澎广告的运营方式

掌握广告成果术语

曝光量是指您的广告向顾客曝光(显示)的次数。如果曝光数为100,意味着您的广告向顾客显示了100次。当您的活动或商品曝光数足够时,说明您的商品已经被充分显示给顾客。

点击量是指看到广告的顾客点击您的商品(广告)的次数。如果点击量为10,表示顾客点击了您的商品10次。商品广告中会显示商品缩略图、商品名称、评价、价格等信息,有购买意向的顾客会点击该商品(广告)。

点击率是指顾客点击已曝光商品的比例。例如,曝光数为100、点击量为10的活动,点击率就是10%。(点击量/曝光量*100)。点击率较低,意味着看到您商品(广告)的顾客中,点击进入详情页的比例较低。因此,点击率可以作为判断您的商品缩略图、价格、评价等是否足够吸引顾客的重要参考指标。

在酷澎商品广告中,广告转化销售数是指“顾客点击广告后,在14天内购买您所销售商品的数量”。如果广告转化销售数为10件,表示通过广告产生了10笔销售。转化分为直接转化和间接转化。直接转化是点击广告商品后,购买了该广告商品。间接转化是点击广告商品后,购买了您销售的其他商品。广告管理面板中显示的广告转化销售数,是直接转化与间接转化销售数的总和。

广告转化订单数是指“顾客点击广告后,在14天内下单购买您所销售商品的订单数量”。如果广告转化订单数为8件,表示通过广告产生了8笔订单。与广告转化销售数的区别在于,如果顾客一次性购买了您销售的3件商品,那么转化销售数为3件,但因为是同一笔订单,转化订单数为1笔。

这是在创建广告活动时设置的每天最多想要使用的广告费金额。也就是说,指的就是广告每日预算。如果每日预算为30,000韩元,表示每天最多使用30,000韩元的广告费。每日预算并不一定会全部花完。根据顾客需求情况,预算可能会全部用完,也可能不会全部使用。每日预算可以通过修改活动进行调整。

指查询当日截至目前为止已使用的累计广告费。如果今日累计广告费为30,000韩元,表示在您查看活动的这个时间点,今天已累计使用了30,000韩元的广告费。该金额会实时更新,但可能会显示最多10分钟前的数据趋势。如果显示今日累计广告费,说明广告正在正常投放中。

指在面板所查询日期范围内实际使用的广告费。也就是查询期间内执行的广告总费用。如果已投放广告费为100,000韩元,表示在该查询期间内总共使用了100,000韩元的广告费。广告费被使用,意味着您的商品获得了较多曝光和点击。

这是衡量您的广告每获得一次点击所花费成本的指标。用已投放广告费 ÷ 总点击量,即可计算出每次点击费CPC。例如,某活动点击量为100次,已投放广告费为10,000韩元,那么CPC为:10,000 ÷ 100 = 100韩元。酷澎商品广告采用按点击计费方式,也就是每次点击收费,这种计费方式在英文中称为CPC(Cost Per Click)。为了避免点击成本过高,需要结合点击率一起进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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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 含义 示例 
曝光量 表示您的广告向顾客曝光(显示)了多少次的数值 100次 
点击量 指看到广告的顾客点击您的商品(广告)的次数。10次
点击率点击率是指顾客对已曝光商品进行点击的比例。10% 
广告转化销售数量 指顾客在点击广告后14天内购买了您所销售的商品。10件
广告转化订单数广告转化订单数是指“顾客点击广告后,在14天内下单购买您所销售商品的订单数量”。8件 
每日预算指每天希望最多使用的广告费金额。30,000韩元
今日累计广告费指查询当日截至目前为止已累计使用的广告费30,000韩元
已投放广告费指在面板所查询日期范围内实际使用的广告费100,000韩元
每次点击费CPC这是衡量您的广告每获得一次点击所花费成本的指标100韩元

基础的广告术语都理解清楚了吗?如果已经理解,说明您已经准备好解读酷澎广告管理中的各项指标了。现在就更轻松、更高效地分析酷澎广告的表现吧。

酷澎的广告效果指标在制定和运营广告策略时起着重要作用。请不要忘记定期进行广告监测与分析。